2024-03-09 21:02:12來源:魔方格
摘要:會計和審計不一樣。審計與會計的區別:產生的前提不同、兩者性質不同、兩者對象不同、方法程序不同、職能不同。
【資料圖】
會計和審計不一樣。審計與會計的區別
1.產生的前提不同
會計是為了加強經濟管理,適應對勞動耗費和勞動成果進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產生的;審計是因經濟監督的需要,即為了確定經營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經濟責任的需要而產生的。
2.兩者性質不同
會計是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對生產經營或管理過程進行反映和監督;審計則處于具體的經營管理之外,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查,具有外在性和獨立性。
3.兩者對象不同
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4.方法程序不同
(1)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包括了記賬、算賬、報賬、用賬、查賬等內容,其中包括設置賬戶、復式記賬、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等方法,其目的是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2)審計方法體系由規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組成,而實施方法主要是為了確定審計事項、收集、對照標準評價,提出與決定,使用資料檢查法、實物檢查法、審計調查法、審計分析法、審計抽樣法等,其目的是為了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全面評價提供證據而采取的必要方法。
5.職能不同
(1)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記錄、計算、反映和監督;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此外還包括評價和公證。
(2)會計雖說也具有監督職能,但這種監督是一種自我監督行為,主要通過會計檢查來實現,針對會計業務活動本身,而審計,既包含了檢查,又包括了對計算行為及所有的經濟活動進行調查、分析、檢驗,即含審核稽查計算之意。
(3)會計檢查只是各個單位財會部門的附帶職能,而審計是獨立于財會部分之外的專職監督檢查;會計檢查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其檢查范圍、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審計的目的在于證實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審計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實現審計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一的手段。
審計的工作內容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后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1、審計是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
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是審計的對象,也就是審計的內容。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代表著被審單位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如會計資料)的真實公允性的一種看法。本書第四章將深入探討這一問題。
2、審計是收集和評估證據
證據是審計人員用來確定被審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真實公允性的各種形式的憑據。收集充分、有力的審計證據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從一定意義上說,審計就是有目的、有計劃地收集、鑒定、綜合和利用審計證據的過程。
3、審計工作具有客觀性
客觀性是指不偏不倚,實事求是,這是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審計人員只有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作出審計結論、報告審計結果,才能達到審計目標,也才能使審計工作令審計意見的利害關系人信服。